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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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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本文(běnwén)转自【吉安公安】; 枪爆无小事,平安(píngān)重于山 “缉枪治爆(jīqiāngzhìbào)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枪爆违法犯罪的打击、宣传力度(lìdù) 切实消除(xiāochú)社会治安潜在隐患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(ānquán) 青原区(qīngyuánqū)富田镇村民杜先生 来到青原(qīngyuán)分局富田派出所 该(gāi)手雷系杜先生多年前 在(zài)村口的小河中发现 随后(suíhòu)一直放置在家中 ▲发现手雷(shǒuléi)的小河边。 在开展(kāizhǎn)“治安大村长”走访活动时 宣讲了(le)非法持有、私藏 枪支弹药(qiāngzhīdànyào)的严重危害 以及所需面临(miànlín)的法律惩处 “听到民警讲解后(hòu), 还有(háiyǒu)这个‘定时炸弹’。” 想起了多年前捡到(dào)的这枚手雷 主动交到(jiāodào)富田派出所 民警对杜先生积极配合(pèihé)公安机关 开展(kāizhǎn)“缉枪治爆”工作 主动(zhǔdòng)上交手雷的行为 同时鼓励其积极宣传(xuānchuán)发动身边人 主动联系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并上缴 ▲该手雷已由公安机关按规定(ànguīdìng)安全妥善处置。 该枚手雷已由青原(qīngyuán)分局治安大队 按规定安全妥善处理(tuǒshànchǔlǐ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枪支管理法》 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(guǎnzhì)枪支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、制造(zhìzào)(包括变造、装配)、买卖、运输、出租、出借枪支。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(qiāngzhī)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(xíngwéi)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。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,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(rényuán),给予奖励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xíngfǎ)》 第一百二十八条(tiáo)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(de),处三年以下(yǐxià)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(de)人员,非法出租(chūzū)、出借枪支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(yīzhào)第一款的规定处罚(chǔfá)。 单位犯第二款、第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(fájīn),并对其(qí)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供稿 | 青原分局(fēnjú)王裕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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